深圳金融業發展的借鑒意義

綜合開發研究院金融與現代產業研究所


深圳經濟的發展民營企業主導、外向工業先導、涉外資本作用重大(主要為港資)、外來人口眾多。深圳金融業從無到有、從小到大、從大到強,直今已成為全國三大金融中心之一,深圳的經驗具有重要借鑒意義。

1、舉國家改革旗幟,應自身發展的需求。為了籌集特區經濟建設資金,發揮試驗田窗口的作用,1982年開始了引進外資銀行和保險公司的試驗,1984年前后四家國家專業銀行先后啟動了向商業銀行轉化的改革,1987年企業獨資的招商銀行和股份制的深圳發展銀行破土而出,1988年銀企合資的平安保險公司又應運而生。為服務大量的內引外聯企業和國有企業改革發展,從1987年國有資產改革和股份制改造起步,1990年底深圳證券登記公司和深圳證券交易所先后運行,啟動了我國資本市場試驗探索。

2、以循序漸進推動,得乘勢而上的機會。1992年,深圳已經積累了一定規模的海內外金融機構和資本。當時,深圳金融中心建設還面臨一個定位問題。深圳作為一個新興的金融中心城市,其發展初期的金融輻射力比較有限,應定位為區域性金融中心。此時,深圳充分利用毗鄰香港優勢,成立全國性的貨幣市場——深圳經濟特區融資中心,在證券市場發行B,成為了承接國外資本與國內資本的重要集散地。于是市政府提出把深圳建成聯系國內外兩個市場的區域性金融中心,并將其明確寫入深圳市政府工作報告。1996年,建設區域性金融中心正式寫入《深圳市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九五計劃》。

3、以積極主動作為、謀國家戰略的地位。在深圳金融持牌機構、金融服務機構和服務配套機構逐步健全后,深圳市政府側重于以優惠的政策、優質的服務、優良的環境,傾力將深圳打造成適宜金融業發展的城市,與監管機構、經營機構、智庫機構、行業協會等齊心協力,致力于完善金融基礎設施建設,建立健全統一開放、競爭有序的證券市場、貨幣市場等金融市場以及產權市場、股權市場、碳排放、農產品等類金融新型要素交易市場。從2008年起,深圳市金融辦與CDI聯合開展了深圳金融中心的全球推介活動。到2011年,深圳市“十二五”規劃綱要明確提出建設“全國金融中心”。